在早期欠缺動力機具的年代,動輒幾百公尺,甚至上千米長的石滬,都是靠漁民用雙手搬運石頭,一塊一塊的在海水中堆疊出來的。所以建造石滬就像要成立一家公司一樣,必須先募集股東,擬訂合夥的契約,分頭準備工具和石材,來合力填造。這些合夥人可能是有血緣關係的族親,也可能是地緣相近的鄰里,少則十數人,多則二、三十人,人數多寡完全看石滬的大小及工程的難易而定。


填滬之前要在海面上放一個木桶,來觀測潮汐的走向,以便擇定滬門的方位。因為滬門必須正對著海水的流向,魚兒才容易隨著潮水退困在滬房中。填滬的石材由股東們利用簡單的工具去礁岩上鑿取,再以雙手或竹筏搬運到基地旁堆放。填滬的工作必須在退潮時才能進行,大塊的玄武岩要利用海水的浮力搬移來墊底和砌邊,每一塊石頭都必須以站姿互相擠靠嵌契,再用小塊的珊瑚礁岩填補縫隙,才能築出牢固的石堤。


有滬房的石滬,先由所有的股東合力填好滬房之後,伸腳的部份,再依照石堤必須有的高度和寬度,來分配每位股東的責任區,讓股東個自去負責填築,以及日後的維修。可是遇到風強浪高的天侯就不能作業,因此填造一口石滬往往得耗費幾年的光陰,比較大型的石滬,甚至還要花上十幾年才能完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