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滬完成之後,股東們以抽籤的方式,來排定以後這一年輪享巡滬捕魚權的順序,擁有巡滬權的股東稱為當天的「滬主」。股東捕魚的交接,則以日為單位,每天都從0時起到24時止的捕魚權都屬於同一位滬主。海水每天都有兩個漲退的週期,所以每天的滬主原則上都有兩次的巡滬權。


滬主的捕魚權具有排他性的,其他的人都必須給予尊重,要不要請人手去幫忙,也完全由滬主決定。每一位股東都可以分配到一個專用滬牙的石滬,則在丁香漁季裡允許所有的股東一起去撈捕丁香魚;但是每一個人都只能在自己的滬牙上撈捕丁香,當天入滬的其他大魚還是屬於滬主的專利。


到石滬去捕魚一般都稱為「巡滬」,因為要先巡視或偵察到魚蹤,再下海去捕撈。有岸仔的石滬,常常在岸仔缺口附近的滬堤上,留一道和人身等寬的凹槽,以便滬主俯臥下來觀測,等到魚群游集到岸仔內的水域時,立刻用網攔住出入口,再下水去撈捕。距離海岸比較遠的石滬,則常會先派人去窺探魚汛,再以「旗號」通知等在岸邊的同伴,下海來圍捕。